Sunday, October 21, 2012

Food Consumer's Right

饮食消费权益意识


相信很多人在外用餐时,都会遇到以下一个或更多的状况:

~餐厅老板因人潮太少而坐地起价~食物价格一夜之间飙涨。
~在餐厅喝了一杯发酸的果汁,经投诉后,餐厅经理把果汁收回去再端出来,将明明已发酸的果汁硬说成没问题,并声明照样收费。
~到著名饭馆吃饭,经理大力推荐瓦煲龙趸,但上菜后却发现龙趸不新鲜。经理解释了一大堆,却没有一丝歉意。到最后消费者还是付了几百令吉。
~在餐厅用餐之后,食物中毒进了医院躺3天。
~在餐馆用餐时,发现食物中有苍蝇“尸体”。

由于人民缺乏消费权益意识,在面对以上的情况,大多数国人都选择沉默、默默忍受、自叹倒霉或采取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的态度。
其实,如果对餐饮业的食物或服务不满,国人可以向以下的机构投诉:

国家消费者投诉中心(NCCC)
电话: 03-7877 9000/
013-692 3826
网站: www.nccc.org.my

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联合会(FOMCA)
电话: 03-7876 2009
网站: www.fomca.org.my

专业美食评审表示,“饮食业品质变得越来越差,消费者本身要负上很大的责任,因为我们对食物、服务没有要求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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